2007-11-8 08:57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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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`分手後涉兩度強姦 持裸照索10萬
分手後涉兩度強姦 持裸照索10萬
(明報) 11月 08日 星期四 05:10AM
【明報專訊】在昨日的傷人案中,被警方列為疑兇的22歲男子司徒×昂,原來上月18日涉嫌在秀茂坪順安h寓所內兩度強姦前女友,事後更利用女方的裸照勒索其現任男友Y先生10萬元,被控強姦及勒索
兩罪,直至兩周前才獲准保釋外出。
揚言自殺 乘前女友上門施暴
當日法庭資料顯示,被告是香港專業教育學院 (IVE)建築科目三年級學生,兼職侍應生,無案底,與父母同住。控方在庭上透露,被告與受害人為中學同學,相戀多年後於今年分手,但被告仍不斷要求與受害人復合,更聲稱「唔見面就會自殺」,受害人因一時擔心,遂於上月18日前往其順安h寓所見面,卻兩度遭被告強姦,事後被告要她洗澡後方准她離開。
控方續稱,女事主離開後,被告以受害人的手機致電其現任男友Y先生,向對方勒索10萬元,否則把受害人的裸照放上網。前女友及Y先生報警,警方到被告寓所將他拘捕。
案件於本月16日提訊時,辯方律師曾為被告申請保釋,並保證被告不會騷擾證人,願意提交3000元作保釋金,但由於警方要繼續調查及做科學鑑證,裁判官沈智慧拒絕了保釋申請,並將被告還押。
到上月26日案件第二度提堂,辯方再申請保釋,由於警方已完成調查程序,加上辯方律師提出女事主在案發後曾表示「原諒被告」,署任主任裁判官胡雅文最終批准了被告的保釋要求,未料疑犯旋即又捲入傷人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