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帖由 ~元首2~ 於 2007-12-22 05:14 PM 發表 遊客無法瀏覽此圖片或下載點,請先註冊或登入會員。
[quote]如果我有photoimpact/photoshop的軟件,我亦可做到類似的效果。但問題是,我不如閣下般揮金如土,亦無多餘的金錢去安裝該些軟件,故只能用小畫家。但在下能在小畫家般功能如此貧乏的情況之下能如此合成,總比閣下只懂得畫幾劃、按幾個掣去扭曲相片之技術為高;在下之手機亦不如閣下此等富家子弟的先進,以致我拍到閣下的十九張也是由家母的手機所拍攝,這手機亦無閣下的手機有處理影像的功能。這不是個人技術問題,而是資源的問題,有何值得自傲之處?
呵!我的PHOTOIMPACT都是在網上犯法DOWNLOAD的, 而不是多餘的金錢去安裝。而我的電話基本上沒有處理影像的功能。處理影像的功能我也是DOWNLOAD的。我給1000M去保證, 你說"按幾個掣去扭曲相片"之時, 你就連按幾個掣去扭曲相片的能力也沒有!
你就錯在動不動就說反對你的人是DIN狗
請閣下自行移玉步至香港討論區的西方主流宗教版,見識一下該處三大著名量產基:ccqbbs、allenckc及M7之量產功力。閣下了解了何謂「打稻草人」和「量產基」了嗎?如果未知道就要求解釋就只是企圖隨便問問題作搪塞。
你說得沒錯, 我是完全不明白何謂「打稻草人」。所以我是請教而不是要求解釋。
閣下之前所迴避之論點:(一)見閣下是一個形式主義者、不懂變通,以致沉迷於「互串」中勝利時的虛榮感!;(二)用以批評閣下之精神分裂、思覺失調之用詞「失當」問題;(三)閣下自翊思維能力於全班同學有過之而無不及,但卻似乎與事實不符;(四)閣下將家長之希望錯誤類比於閣下自認玉樹臨風的問題;(五)宗教自由問題。
我並無斷言閣下之論點已被全部擊破,我只是以此諷刺閣下對在下論點之迴避。我對這點亦並非以陳述式,而有加「?」。
在下絕對沒有全然否定語理分析之價值,但李天命式的所謂語意分析卻易於被濫用。只要是你不明白的就叫偽裝高深,但這卻並非全然一定有效。就如於香港討論區哲學版中(該帖無法找回),有人就將論述胡亂以「語理分析」將康德於純粹理性批判中對時間的一句論述加以「偽裝高深」之罪名。但最後卻被其他網友清晰地將改論述所有詞皆予闡釋。將閣下一般濫用「語理分析」只會使其他人感到閣下之淺薄。
本人亦不怕將該相貼出:
本人乃最後一行之左五。現在是否滿意?有否證明閣下之相片乃一改圖?
呵!很難說呀~我的相是你怒火和笑的樣子~
可和你平時的樣子卻之也是有所不同喔。
請閣下一觀基本法第二十六條之原文:
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永 久 性 居 民 依 法 享 有 選 舉 權 和 被 選 舉 權 。
何處有「無權理會」四字?請勿歪曲基本法,根據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:
本 法 的 解 釋 權 屬 於 全 國 人 民 代 表 大 會 常 務 委 員 會 。
那為何會有投票站?又何解投票站內, 都有板分隔開各選民?這當然是要他人不能知道那人的抉擇。
這豈不無無權理會?
本人所用之「合成相」乃指本人張貼閣下之相片,而我只將閣下的相片稱為「改圖」。
本人於此論壇註冊的目的乃回應閣下與張貼閣下之相片以作報復,閣下之回應(因此你本來的ac~元首~負分, 以致要開你的元首2。)純粹混淆視聽。
不錯,我也承認我感不忿,相信每一個被貼出來的受害者都有感不忿。否則當日閣下於中文課朗讀閣下之大作時,也不會被報復只取兩分,自作孽,不可活也!
「你在說形式主義者、不懂變通,以致沉迷於「互串」中勝利時的虛榮感」之前, 你是不是post了我的合成相?如果你真的post了, 那你是沉迷於「互串」中勝利時的虛榮感。」
請問閣下如何由前者論證出後者?
「公認是有意思的公認, 納粹德國社會公認猶太人是廢物時, 是因為當時他們勝利了~
自大之心必有, 才認為他們是廢物。」
不才不明閣下此句子之意為何。
閣下若承認天經地義之道德觀,即至少代表閣下相信中國人所說的「道」。若是如此,就是相信超自然嗎?但閣下憑什麼用「天經地義」一詞來形容任何道德觀?在下認為,道德只不過是進化而來,以至「不應殺人」亦非天經地義,這只不過是進化過程中為維持種族之生存、社會之平衡而發展的道德觀。道德不適用於人以外,因為「道德」若天經地義,必是唯心主義。
閣下這是承認閣下平時滿口粗言,只是偽善地在網上為博同情而已嗎?我在此有打粗俗之語言,但我爆粗爆得爽快,不如如閣下般的偽君子,於不同的世界判若兩人!加上,除非有其他人比我先爆粗,否則在多於兩個人的情況下我絕少口頭爆粗。於討論區爆粗純粹加強語氣。
閣下亦真的貴人善忘!難道閣下忘記了曾在形容某已離職的何姓老師樣貌時,提到其私人部位。我感託異,遂問閣下是否曾見過,但閣下卻稱這是幻想出來的!這有閣下貼出的相的6號及班相中最後第二行右四可作證人。
好, 第一個論點是我的錯, 我誤解你的意思。但是我的2W奸細可比閣下的~元首~遲註冊
可和你之"張貼閣下之相片以作報復"不同~那究竟是誰純粹混淆視聽?但是我在中文課時
的文章是不值一聽, 就連我自己也未能始自己多過4分!!所以不是自作孽,不可活。
你post了我的合成相, 是為了報復, 那也不是互串?
如果你不明白我的含意, 你可請問閣網友~
你的觀點是"有什麼天經地義的道德觀", 而我只是對這
回答, 而不是否認你所云云的"道德只不過是進化而來"等等~
我在班上說粗口, 也不用留有痕跡, 如像閣下這般, 要是人們要怪責~
你會被罰得比我慘。 這也是我於不同的世界判若兩人。我不是偽君子,
因為我是認為"判若兩人"是必須要用生活技巧, 如果我也在這如你一樣,
給我媽跟蹤到的話, 哼!
待續....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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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後由 2得奸細 於 2007-12-23 08:51 AM 編輯 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