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[各會員必看]發 洩 區 板 規 [ 已 更 新 ] @ 2009. 7 . 6 
 
 發 洩 區 板 規 [ 已 更 新 ] @ 2009. 7. 6
 1. 不 可 呃 post 和 吹 水 . [扣五分]
 定 義 : 開 與 本 版 無 關 的 貼 子,與 主 題 無 關 或 無 任 何 意 義 既 內 容 ,
 ps1; 在 同 1 文 章 內 不 能 有 多 個 不 同 內 容 的 回 覆 , 否 則 亦 當 呃 p0 論.
 例 如:   thx, 樓 主 講 多d 啦... 我 聽 唔 明 喎, ic, thanks f0r sharing等等
 
 2. 內 容 不 可 含 粗 口 .
 詳情可以睇本版既粗口定義post
 遊客無法瀏覽此圖片或下載點,請先註冊或登入會員。
 
 3. 嚴 禁 發 生 罵 戰 :
 引 起 罵 戰 者 , 扣 10 分 ;
 加 入 罵 戰 者 , 扣 5分;
 罵 戰post將 會 被 鎖
 
 4. 回 覆 字 數 不 受 限 制 ,但 嚴 禁 毫 無 意 義 之回 覆,如: (!@#$, 12312, asdf, 哈, good)
 
 5. 不 可 作 任 何 宣 傳 ! { 包 括 論 壇 / 任 何 商 店 / 遊 戲 }[ LOCK POST + 扣5分 ]
 
 6 . 不 可 人 身 攻 擊  [ 扣7分]
 ps 2; 凡 提 及 別 人 全 名 皆 屬 攻 擊
 例; 陳小明真系好樣衰; 佢呀媽生夠叉燒好過生佢
 (極 為 重 要, 請 尊 重 自 己, 尊 重 別 人)
 
 7 . 取 消 任 何 sell po 包 括 $0  [ - 5分]
 
 8 . 投 訴 版 主 的 POST 不 要 在 此 開 .
 有任何意見可以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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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論壇意見,投訴及回報區 開post
 
 9 . 文 章 內 容 不 可 少 於 二 十 五 字 . [ 扣 5 分] *注意唔係comment*
 
 10. 不 可 COPY 別 人 的 回 覆 而 不 提 出 任 何 自 身 意 見 . [ 扣 5分 ]
 
 11. 不 可 用 HIDE . [扣5分+lock post]
 
 14. 不 可 大 力 評 擊 樓 主 . [ 扣 5至 10 分 ]
 [  評 擊 可 說 是 串 佢 講 過 D 咩 ]
 
 15. 不 可 只 回 覆 符 號 / 公 仔 . [ 當 呃 POST 論 , 嚴 重 者 會 DEL 該 回 覆 加 扣 五 分 , 再 犯 十 分]
 
 16. 回 P0 時 要 有 自 己 個 人 意 見 〔扣 4 分〕
 e.g 我都好同意樓主既野./ 嗯嗯/ 同意同意
 e.g 我都好同意樓主既野.呢d人, 憎佢啦.憎佢啦.
 
 17. 唔 可 以 開 sell post (包括 0 i-see 幣 既 sell post)
 
 18. 全日發貼數將會不受限制,但嚴禁洗版 ,即是於短時間內發出大量無意義或有意義的貼子影響其他會員。
 [初 犯 扣 十 分 ,  嚴 重 既 會 送 至 論 壇 法 院 ]
 
 19. 吾 可 以 開 投 票 P0Z 的 . [ DEL P0ST + 扣 5 分 ]
 
 20. 嚴禁任何提供他人聯絡方法既內容. [刪除內容 + 扣 5 分]
 
 
 
 所 有 會 員 瀏 覽 此 版 時 , 即 自 動 代 表 你 答 應 以 上 規 則 及 遵 守 .
 減 分 制 將 視 乎 嚴 重 性 黎 扣 分 .
 
 如 對 版 規 任 何 意 見 或 建 議 可 按 我
 
 由2009.7.6開始,所有扣分程序將依足版規
 並取消任何特赦
 所有加減分數問題,最後決定於版主所有
 p.s.如有任何爭議或不明白,可與總版/壇主/本人聯絡
 
 [ 本帖最後由 s1u_chu 於 2009-7-6 09:25 PM 編輯 ]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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